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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罚500元!交警最新提醒!车上千万别放这个东西!

2018-03-20 江门广播电视台

不知道各位小伙伴有木有注意到

最近江门有“超级英雄”出现!!


这可不是在拍科幻电影

而是出现在江门街头真实一幕


有个性?拉风?酷炫?

交管部门表示,

汽车外安装玩偶装饰属违法行为

严重者可处警告或罚500元!


上述这种车载挂饰玩偶

是最近突然火起来的

可以粘在车顶或是车辆后方

阵容强大,各种造型任君选择▼▼


除了蜘蛛侠,还有蝙蝠侠▼▼


超人、暴漫▼▼


一个不够过瘾,来个排排坐▼▼


小编上某宝搜了一下

发现这种玩偶销量不错

价格还不贵

▼▼


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

这些玩偶虽然很拉风,但并没有什么用

相反还十分危险!!

极有可能酿成事故!

⒈有10多年驾龄的司机说,这些车顶玩偶往往造型夸张,容易引起其他驾驶员的关注,从而分散驾驶人注意力,一旦控制不好与前车的距离,容易发生追尾或者刮擦事故;


⒉如果在道路上行驶,一旦前方车辆上的车顶玩偶脱落,容易导致后车的突然避让、变道等行为,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危险性不容小觑。


有着5年驾龄的李先生回忆,一次他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,前方车辆上突然飞出一个小纸袋,正好打在他的前挡风玻璃上,他下意识踩了下刹车,好在后面没有车,没有引发事故,“这么个玩偶要是飞过来,威力恐怕和一颗‘炸弹’差不多,更加吓人。”



而从法律层面上讲

车顶贴玩偶属违法行为

若引发事故

车主要负全责!!!


交管提醒:

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


有交管部门表示,汽车外安装玩偶装饰,属于对机动车外形的轻微改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6条第一项和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57条之规定,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6条及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57条规定,改变车身颜色、更换发动机、车身或者车架,未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,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近日深圳的某车主在车顶装了一个玩偶挂饰,不料刚上路就被其他司机举报,最终被交警罚款500元......▼▼▼


有交警提醒说,类似于这种在车身外粘贴或者固定装饰物的行为,一旦车辆在颠簸或者高速行驶且风阻较大时,极易掉落。特别是高速行驶时,掉落后会对后方车辆的视野立即造成影响,是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。“一般在高速公路上超过90公里/每小时,就很容易掉落。”有关交警表示,这种车外固定物或者粘贴物掉落,如果引发交通事故,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。



安全驾驶第一

所以有贴着这些挂偶的江门车主

赶紧要拆掉啦!


千万不要为了吸引眼球

做出有损行车安全的行为哦!



车内饰品存在哪些安全隐患


1.方向盘套、挡把套、手刹套、座套

害人指数:★

有很多司机,尤其是爱美的女司机

喜欢将自己的车打扮起来

连方向盘都不放过

但如果在紧急关头打滑就糟糕了

而座套对于买了高配车的人来说

侧面气囊简直是变成多余的了


2.后窗上的毛绒玩具

害人指数:★

后车窗上放一堆毛绒玩具

相当于捂住了自己的眼睛!

很多人以为后车窗没什么用

但这样挡住了,正后方的情况根本看不见

尤其在倒车时候....


3.车内后视镜上的挂坠

害人指数:★★

如果发生碰撞

车内所有东西瞬间都有100km/h以上的速度差

这种情况下绳子一断,玻璃一碎

简直就是枪林弹雨


4.地胶、贴膜、非固定脚垫

害人指数:★★★

脚垫地胶这种东西

先不说在车内容易挥发有害气体

许多劣质产品还会反光、散光

甚至会卡住刹车踏板造成意外!


5.香水座

害人指数:★★★★

跟悬挂吊坠同理,在发生紧急情况时

这就是你设置在前面的“炮弹”!



再次提醒广大车主:

别为了追求个性,过度装饰!

万一给自己或者他人造成伤害

就追悔莫及了!扩散提醒!!



来源:成都商报、东莞时间网、长江日报、珠海交警、网络等

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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